公诉机关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王某。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:2011年12月11日中午12点多,被害人高某某开汽车到位于开封市翠园东街的XX学校接孩子,被告人王某和高某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徐某某,男。委托代理人王永欣,河南龙文律师事务所律师。一般代理。被告李某某,女。原告徐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,原告于2014年9月2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,本院于次日作出受理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王甲因与被告王乙共有纠纷一案,原告王甲于2014年8月4日向本院起诉,本院于同年8月5日作出受理决定,并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权利义务书、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... 查看详情 >>